为破解执行不能案件,发挥法院能动司法作用,真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惠安法院联合惠安县慈善总会,创设惠安县执行慈善基金,打造“执行+慈善”执行救助新模式。
近日,惠安法院与惠安县慈善总会“执行+慈善”签约仪式在惠安法院举行。惠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天法,惠安县慈善总会会长庄建辉、常务副会长何小平共同出席签约仪式。签约仪式上,双方领导共同签署合作协议。
相对于之前的“执行+救助”“执行+保险”等救助机制,“执行+慈善”是更加灵活、更加广泛、更加长久的救助模式。
“执行+慈善”的救助范围不仅包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困难申请执行人,还包括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其他急需救助的涉民生案件困难申请执行人;“执行+慈善”通过引入社会各界救助力量、财政拨款等形式拓宽资金来源,满足涉民生执行案件涉案金额不断攀升的现实需要;“执行+慈善”机制运行中,由慈善总会统一管理执行慈善基金,同步出台《执行慈善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执行慈善基金的使用范围、救助程序和救助标准等,规范慈善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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