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厦门市中级法院推出优化营商环境51项重点任务,全面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高质量细化线上服务,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
健全“厅、线、网、微”多渠道诉讼服务体系,打造具有厦门特色的金融案件全在线审判(调解)、全在线诉讼服务、律师服务平台等智能系统,制定配套在线诉讼规程,以“云审判”为依托,建立48个互联网庭审法庭全方位提升审判工作效率。打通银行、财政与法院系统的数据壁垒,实现诉讼费交退“网上办”。全年提供在线在线缴费、立案、调解、开庭等服务近11万件次。
与司法局共同打造“庭审飞地”,建设首批12个法院外在线庭审标准化场所,推动实现市场主体“不出厦门、全国开庭”,典型经验在全国法院互联网司法工作推进会上交流。
高效率简化办案流程,做实惠企安商减诉累
建成全市39个行政机关一体运行的诉非联动中心,吸纳升级诉非联动信息化平台,聚合631家调解组织、2549名调解员力量,完善诉前调解程序,简化诉非衔接流程,提升纠纷多元化解实效。《条例》实施以来,全市法院通过诉非联动机制成功化解50098件,商事纠纷前端治理成效显著。
大力推广小额诉讼程序,加快简单案件办理进度。2023年1至7月,买卖合同纠纷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时间仅为7.35天。
与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建立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机制,与厦门邮政推行法律文书集约送达,化解涉企纠纷“送达难、送达慢”。《条例》实施以来,全市法院司法送达效率提升2.5倍、公告送达率同比下降53%。
高站位强化知产保护,助力创新创造促发展
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定位,成立福建省首个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协作平台,打造闽西南创新企业法务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盟,加强厦漳泉龙四地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作,着力扩大司法保护范围。
延伸司法触角,在厦门自贸片区、火炬高新区、海丝中央法务区等成立知识产权基层服务站、保护工作站和调解工作室,引导行业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机制、执法司法衔接意见,探索专利行政裁决调处前置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纠纷源头治理。
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制定适用小额诉讼、惩罚性赔偿工作指引,出台举证工作指引,构建知识产权“快保护”“严保护”链条。
《条例》实施以来,审结知识产权纠纷6000余件,8个案件入选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十大案例。
高水平优化破产程序,挽救困境企业助重生
成立福建省首个破产法庭,提级管辖全市破产及衍生案件,完善破产重整程序。审结破产案件1474件,将219家被执行企业转入破产程序,化解执行案件1879件,债务金额达42.18亿元,并通过160余件衍生诉讼追索股东认缴、抽逃注册资本40亿余元。
联合市发改委等21家行政部门,共同建立企业破产资产接管与处置综合保障机制,先后与税务、人行、银保监、资规局等13家单位就办理破产涉税、银行账户事项、重整企业信用修复、企业注销登记、不动产解封与转移登记等事项联合发文,推动破产府院联动实质化运行。出台《小微企业快速破产重整、和解工作指引(试行)》,探索优化小微企业破产审理方式,帮助危困小微企业“快速出清”。
成立全国首个破产公共事务中心,首创破产事务办理线上线一站式“易破”平台、“破产公共事务”和“企业预重整平台”智能化线上服务模块,集聚各方资源,为企业提供破产事务咨询、法律指导、融资对接、预重整引导、资本接洽等“一站式”服务。以预重整、前置司法引导等机制创新,推进破产领域的诉源治理。
与市财政局共同设立破产援助资金,为663个无产可破企业支付524.8万元破产费用。
“办理破产”指标在福建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保持第一。
高标准深化执行联动,兑现胜诉权益见成效
深化全市65个执行联动部门的协同配合,连续八年制定执行联动年度方案并推动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与市税务局建立司法拍卖财产评估定向询价机制,为市场主体免除厦门地区存量房评估费。与市银保监局建立保险保单常态执行机制,提高财产处置效率。运用预保全告知、预处罚通知书、置换标的物、限高宽限期等措施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开辟全国首个“信用修复”功能窗口,健全失信名单分级分类管理和信用修复、正向激励等机制,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加强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意见,与市司法局共同加大律师参与执行力度,让执行更加规范高效。《条例》实施以来,执结案件47808件,发放执行案款72.94亿元,同比上升12.63%。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437人次,拘传、拘留、罚款538人次,移送追究拒执罪80人,向1022家企业提示失信风险,帮助225家企业修复信用。(江荣义 安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