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人身险产品将遵循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的机制,业内人士分析,未来的中国保险市场会是分红险的天下,因此“高浮动收益”未来还会有,但是“高保证收益”则很难
文|丁艳 杨芮
编辑|袁满
9月1日起,人身保险普通型产品预定利率将正式从3.0%下降至2.5%;10月1日起,分红型产品预定利率将从2.5%下降至2.0%,万能型最低保证利率从2%降低到1.5%。
8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金监总局”)正式下发《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分批下调传统和新型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引导行业新旧产品平稳切换。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中提出,要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参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长期利率,确定预定利率基准值,由保险业协会发布,这是监管首次提出要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
监管强调,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应当报金监总局,达到触发条件后,各公司需按照市场化原则,及时调整产品定价。据业内人士透露,近年监管就行业利差损问题曾多次开会讨论,一直希冀能够设计一套和大环境挂钩的浮动收益机制,此次终于落定。
未来,人身险产品将遵循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的机制,“当前文件只公布了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具体细则方面还未出台,还要看细则,目前而言可能主要会针对新备案的产品”,一位中型险企精算师表示。
针对消费者关心的未来保险产品利率是否还能锁定,据一位大型险企精算人士表示,具体还需要看各家公司如何切换,比较简单的做法是条款、保费照旧,保额和现金价值根据最新预定利率来调整,这可以理解成预定利率不锁定;另一种做法则影响较大,即所有产品停售下架,上架新利率产品,老产品停售不能购买。具体应用哪种模式,还要看细则。而对已售出的存量产品,目前尚无定论。
北美精算师、精算视觉主理人Alex则直言,近期即将要面对的,是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从3.0%下调到2.5%,这可能是未来几年能够锁定长期固定收益为数不多的机会。未来的中国保险市场会是分红险的天下,因此“高浮动收益”未来还会有,但是“高保证收益”则很难。
金监总局表示,《通知》是为适应市场形势变化,强化资产负债统筹联动。当前行业利差损悬顶,此次监管首提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亦是化解行业利差损的又一举措。
“7月开始,公司已经在备战分红险了,未来将重点放在分红险产品上。”一位中型险企高管表示,“利率的调整有益于降低投资压力,但经营压力仍然比较重。”另据一位业内投资人士表示,其实保险产品的利率从未锁定,一直都规定了上限,但诸多保险公司因股东方面的压力,短期择利,未来该行为将从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
收益降、保费涨?
若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从消费者角度看,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还能锁定吗?
“按照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的挂钩机制,未来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是无法锁定的,这也是这几轮利率调降过程中消费者们着急囤点产品的原因。”一位资深经纪人表示。
据业内人士表示,这还需视未来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的具体细则而定,看各家公司在实际上如何去切换。
如此,消费者关注,定价利率的调整对于保险本身保费有哪些影响?据一位大型险企精算师表示,随着定价利率的调整,产品费率或将提高,单产品吸引力减弱。险企需要降低负债成本、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供需适配,重新找到客户、渠道、公司之间利益平衡点。
据一位头部寿险公司高层表示,监管对定价利率的调整,对险企接下来整体偿付能力风险的把控、整体经营都相对有好处,因为其产品定价将更加保守。
不过,当前保险业利差损悬顶,除了下调预定利率外,据一位大型险企精算方面人士透露,未来监管或将在保险理财存量产品上调整,产品现金价值可能将调整。未来会否调整存量保单,是解决行业问题的重要方向,目前先从新业务方面试验着手,但最终目标可能还是要调整存量保单。
另外,对于此前市场大热的增额终身寿险,上述中型险企高管表示,“和市场化利率挂钩后,增额终身寿险等普通型保险产品将失去竞争力,将和其他理财类产品处于同一竞争水平面,再加上银保渠道的‘报行合一’政策,保险公司亟待寻找新的增长点。”
另据一位外资寿险公司精算师表示,目前来看,既然监管建立了定价利率动态调整机制,那就意味着未来保险公司产品预定利率还有下降空间,产品趋势亦是显而易见。这也是在预定利率3.0%时代,公司没有主销3.0%增额终身寿险原因,因为担心利率持续下行,给公司持续发展带来压力。
近期,蚂蚁保、慧择等多家保险代理平台的多款产品纷纷下架,不过监管亦严控“炒停售”现象的发生。
此前利率换挡出现的“炒停售”主要与保险产品的收益和价格相关,东吴证券研究所给出了一组预测数据中,按利率敏感性排序来看,终身寿险年金>重疾>两全>定期寿险,预定利率从3.0%下降到2.5%,传统型(普通型)年金险、终身寿险、定期寿险、两全险、重疾险分别有不同的涨幅。
“以30岁男性为例,保额为1000元,缴费期限为10年,前五年的费用支出率为50%、30%、20%、5%、5%(第六年及以后没有费用支出)。”东吴证券分析称,其分别计算了当传统险预定利率从3.0%下调到2.5%的影响,发现预定利率越低,毛保费上涨幅度越大。当预定利率从3.5%下调到3.0%后,年金险、终身寿险、定期寿险、两全险和健康险对应毛保费涨幅分别为18.7%、20.2%、3.5%、7.5%和17.1%。短期险和保障功能更强的长期险产品对于利率敏感度相对不高。
为何与市场利率挂钩
《通知》中首提了要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一位接近监管人士分析,“动态调整的影响要看两面,不仅有助于险企在利率下行周期及时调整负债成本,有效应对利差损风险;亦有助于在利率上行通道时能提高预定利率,提升产品竞争力。”
人保寿险副总裁、总精算师乔利剑在慧保天下等主办的“2024人身险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上表示,受利率下行趋势影响,行业资产端收益率持续走低,利差损问题已关乎寿险业高质量发展和长期持续稳定。在此市场环境下,监管及时出台产品定价动态调整机制,为行业转变经营策略提供了非常必要的政策支持。
乔利剑认为,该项机制有利于提升对市场利率的敏感性,降低预定利率与实际投资收益倒挂的风险,完善以产品为起点的资产负债管理闭环;其次,有利于更敏捷地应对经济周期波动,保持产品竞争力;同时,有利于合理引导客户预期,根据市场利率调整预定利率、根据预期投资收益差异化演示新型产品保单利益,引导客户将关注重点放在保障功能上等。
一位大型险企精算师透露,通过对比《通知》中提到的三种市场利率发现,市场利率变动比较频繁,且近期下降趋势明显,过去五年5年期以上LPR下调9次,上月降为3.85%,五大行下调5年期存款利率至1.8%,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下降至2.2%。同时,预定利率变动频次较少,且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据东吴证券非银团队测算,当前(2024年8月2日)最新三项市场参考利率,5年期LPR为3.85%、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80%和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2.13%,算术平均值为 2.59%,较上一次定价利率调整期2023年8月(3.09%)下行幅度约为50bps(基点),接近本次调整空间。本次建立长效动态定价机制,有助于寿险公司从源头提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
2024年一季度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76家人身险公司的保险业务收入达到1.35万亿元左右,同比增长6.35%;投资端,一季度多家人身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徘徊在2%左右,一些中小寿险公司的综合资金成本亦高于当前实际投资收益率水平。
文件要求,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5%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普通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0%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分红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1.5%执行;最低保证利率超过上限的万能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同时,对于分红型保险产品和万能型保险产品,监管强调,要平衡好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与浮动收益、演示利益与红利实现率的关系,根据账户的资产配置特点和预期投资收益率,差异化设定演示利率。
另外,监管强调,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应当报金监总局,达到触发条件后,各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及时调整产品定价。同时,要建立与预定利率动态调整机制相适应的产品开发管理体系,确保预定利率调整过程中产品开发、切换、停售、销售管理、客户服务等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备战”分红险
《通知》中还强调,鼓励开发长期分红型保险产品。在未来的产品布局上,据多方了解,多家险企已从7月开始就在“备战”分红险新产品,“低保底、高浮动”是多家公司的重点发力方向。
《通知》中明确,对于分红型保险产品和万能型保险产品,各公司在演示保单利益时,应当突出产品的保险保障功能。同时,要强化销售行为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销售人员分级分类管理,有序实现销售人员资质分级、产品分类、差异授权。加强产品适当性管理,根据消费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和交费能力销售适配的保险产品,不得将浮动收益误导为保证收益。
据一位中小险企高管分析,随着定价利率的下调,普通型传统险的吸引力会下降,分红险的优势会更加突出,具有更显著的吸引力和客户价值。下行周期,保底收益能够有效提供安全资产属性;经济上行的时候,又可以共享超额投资收益,具有风险资产的属性,浮动收益可以抵消通胀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望成为市场主流产品。
分红险的保证利率相对成本低,利差损风险相对低,在新会计准则下可以稳定利润和净资产,投资收益的波动和利率的波动都能被边际吸收,相比旧会计准则下的利润和净资产更加稳定。并且,分红险对偿付能力充足率更稳定,资本更节约。此外,分红险的负债特性更能够推动资金到资本再到资产的良性循环,分红险销售更加契合目前整体的金融环境。
产品的换挡也是解决“利差损”的有效途径,参考国外市场的解决方案来看,20世纪70年代,美国险企发售了大量高保证利率的保单,80年代随着利率下行,利差损问题开始凸显。美国通过下调传统寿险利率、大力发展投资型年金险产品,契合市场需求做大做强健康险等保障型产品,同时在投资端加大非标、另类、海外资产等多元化配置,从而解决了利差损问题。
而从日本经验来看,在危机期的前十年(1990年-2000年),寿险业总保费收入在1995年达到最高值31万亿日元后开始下降,至2000年时降至27万亿日元,与1990年持平,寿险行业十年没有增长。在危机期的后半段(2000年-2012年),日本寿险业稳定了投资收益率,保费才开始缓慢增长,年均增长率仅4%。
据一位寿险业高层表示,结合日本经验,目前中国寿险业所处的低利率、低收益、低偿付能力周期,其认为在短期内无法改变利差损的情况下,坚决控制规模增长,寻找新的发力产品是现阶段寿险业自救的必然选择。
(作者为《财经》记者)